南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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滚滚红尘 | 黑夜不再来(下)

Sally从没意识到自己是那么冒失的女人,在二层看话剧,一失手就把笔记本掉了下去。
       
哪曾想到被人稳稳接住,几乎没闹出动静。剧场凝固的黑里,她感到那人扬起脸庞冲她明亮一笑,以至于散场后,她在门前凭一个背影就认出是他。她后来想到那天的情形,那句“你远远撑伞走来,仿佛我多年来住在雨中”竟很贴切。
       
剧场鲜绿的墙面衬得两人像油画里的小人儿,她的高跟鞋在花砖上踢踢踏踏也充耳不闻,世界变的安静如海洋,只有她的心跳声和他的说话声。从此月光美酒、落日飞车,全都与他有关。
       
他是欲望都市里标准的Mr.Big,温热肩膀平缓脚步,四十二岁,英俊的脸上写满风霜故事,爱听Blood, Sweat&Tears的歌,能半夜跑到小公园等她回家,也能穿上围裙给她做最道地的啤酒鱼。他甚至会在凌晨三点拥她就着冰箱灯跳华尔兹,和她比拼吃雪糕吃到扶墙。她不止一次地想,哪有小伙子能和他比呵!他眼里有光,强大可靠又温柔熨帖,不甘老去的样子多么可爱!而这样一个男人,不是别人的,而是她自己的。Sally每天笑着醒来。
      
原本身边的人都是铁打的后女权主义,所以她也乐于独身,就潇洒做霹雳娇娃、新新女性,谁想一头栽进温柔乡,也还不能免俗地变成小女人,甚至开天辟地头一回去做了指甲。和做指甲的小妹聊天,也忍不住操心起对方的恋爱问题来。“要留心身边的人呀!”四处看了看,美容美发中心似乎也没什么男人,于是乖乖闭嘴。
       
恋爱的女人往往都是这样,忍不住叫全天下都知道,又舍不得让人分享她的快乐,她要这快乐隐秘,隐秘得只剩下他和她合葬的墓碑上“白头偕老”的字样,月光下闪闪发光,只有山岗和风知道。
      
她喜欢他念自己的名字,Sa-lly,Sa-lly,眉目飞扬,惹得她咯咯笑。他喜欢在她耍脾气时不紧不慢读那本随身携带的小书,等她自己安静下来钻进他怀里,摩挲她的头发,给她念书里的诗。

“不爱那么多
只爱一点点
别人眉来又眼去
我只偷看你一眼”

梳妆台上摆满她的香水瓶子金光透亮,像香港夜大厦的繁华,他们的影子在这光下忽大忽小,伴着细碎的笑声。他有一次问她:“要是我们分手了,怎么办?”她稚气地回答:“那我就把你的影子加点盐,腌起来风干,老了以后下酒吃!”睫毛一翕一张蹭在他脖子上酥痒痒,逗得他孩子般仰头大笑。
       
温存的时候她喜欢他一节节按摩自己的脊梁骨,她说:“我总梦见我掉下去,一直掉一直掉,而你一伸手,就把我接住了。”他只是笑她傻,说我怎么会让你掉下去呢,然后去捉她的手,闹得她满房子躲闪又跳又叫。
       
那时从没想过,两人最终会是这样,就算坐在一起,也像是新闻联播的男女主持,笔直挺着,始终隔着一段距离。再不复窝在一起的蜷曲。
       
她预备剪个新发型重新开始,他要把头发烫成她最讨厌的古惑仔模样。于是两人走进沙龙,装作互不认识,各自掏卡,接受不同店员的服务。

对着镜子坐下,她想着自己终于也像那些失恋女孩剪短发了,俗气得可笑,又俗气得过瘾,毕竟,她才不是什么傻白甜小妞!
       
前来接待的剪头小姐柔声问她想剪什么样的,她原想要90年代电影明星那样的翻滚麦穗卷,临时的又不想要了,要把海藻卷全部拉直,要清汤挂面,回到他才认识她的时候,重新开始。这小姐好像看透了她的想法,没有疑问也没有劝她用店里最新的技术,干脆利落地答应下来,就开始做。这时她才看清,这小姐身上的名牌赫然写着:店长Lisa。到底是老江湖,才懂得收起多余的热情,叫顾客舒心。
       
左边那个为他理发的小姐金耳环晃得耀眼,暗红的衬衫虽然一看就不是真的丝绸,却也俗得好看,但她觉得左边的半身完全僵硬了,连眼光都转不过去。
       
他亦始终没斜她一眼,终于也没有做什么古惑仔招牌发型,只是简单地剪短了,站起来就走。金耳环小姐多少有些讪讪的想送出门去,被店长一声“露露去洗毛巾”制止。
       
他一出门,店长就拧开音响,蔡琴的《点亮霓虹灯》流泻出来,她眼睛一合,眼泪两行下来。喜欢这家美容中心是因为它不会放太吵闹的音乐,那时她介绍他来,他语气里是嫌这边商圈不符合他高贵身份的,久了也喜欢上这里妥帖的服务。可是之后他应该也不会来了吧,要来,也是陪新人来了。
       
两个星期后,Sally回来做护理,看到他的车停在门外,才知道露露已经做了他的女朋友。她感到一种被报复的屈辱,又突然地轻松——原来他不过也是个品位堪堪的男人。“您好,陈佳宁女士,我们先去那边洗个头吧。”店长的声音传来。
       
对着镜子她笑起来:老娘又是自己的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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